嚴重受傷的孩子
作者: 李維榕博士
原⽂刊載於信報財經新聞專欄<故事從家開始>
插畫: 小魚
這孩子讓我很擔心,他才十歲,但是一見到母親,便不停叫罵,愈罵愈激烈,他說,我要細訴她的一百宗罪!
他的情緒是如此高漲,一發不可收拾,直稱母親的名字:某某某無恥,某某某是賤人,某某某雙重標準!
我們問:「你怎可以這樣對母親說話? 」
他狠狠地答:「我沒有母親!」
跟着就傷心地哭了。哭完又再罵,一宗宗地數下去。父母坐在那裏,十分尷尬,母親忙着為自己解釋,但是愈解釋愈惹來他的反擊。孩子最後一支箭似的衝出診所,我們的團隊趕快追去,最後在隔鄰的大廈角落把他找回。
學校的老師和社工一早就提醒我們,孩子其他事還好,但是一知道母親來找他,便會失控。要有四名大漢才能夠把他按下。
孩子為什麼對母親如此抗拒?一般人都認為是因為母親管教過於嚴厲,父親則較爲縱容,才造成孩子對母親的拒絕。但是母親完全不像虎媽,在孩子面前更是全無招架,又能夠嚴厲到哪裏?
撫養權的安排,是離婚官司最難搞的一種,關鍵全在父母如何配合。問題是,如果父母關係良好,他們就不會鬧上法庭;而無論法官如何判決,如果孩子不就範,任何人也是束手無策。
像上述這個案例,父母已經分手四年,撫養權本來判給母親,但是孩子對母親如此抗拒,法庭的判決也難以執行。其實,孩子一坐下來就投訴法官不公平,他問:「我又沒有跟她住,為什麼爸爸還要每月給她贍養費?」
可見孩子心中自有一座自己的「法庭」,一早就斷定誰是誰非, 不管法庭的判決如何。
要明白這個現象,就得回顧過去二十多年來有關父母矛盾對孩子影響的研究,其中有四種狀況對孩子尤其影響深遠。其一是父母之間缺乏親密關係,其二是家暴,其三是火爆的離婚,其四是孩子認為父母某一方遭受到另一方不公平的待遇。
第三及第四點所描寫的狀況,經常顯示在離婚家庭的孩子身上。離婚本身不是問題,糾纏不清的離婚才給孩子帶來傷害。家庭分裂,孩子又如何不被撕裂?他們不是幫母親,就是幫父親。在大部份的案例中,孩子都會站在母親的一方,對父親萬分仇視。每到探視期,就產生各種各樣的情緒或病徵,讓父親無法成功接近。遇到這種情況,父親往往都會怪責母親,認為這是母親的影響,但是父親愈怪責母親,孩子就愈為母親抱不平。雖然數目較少。也有小部分孩子會站在父親的一方而拒絕母親,道理也是一樣,上面描述的小男孩就是一個例子。
遭受自己孩子的拒絕,無論父親或母親,都不會好受。但是你愈為自己辯解,愈會引來孩子的抨擊;你愈埋怨孩子是受了另一半的指使,孩子就愈會黏着另一半不放手。因為這不全是管教問題,也不單是父子或母子二人問題,而是當父母的關係產生矛盾,孩子就自然地會站邊,尤其會保護他認為是受害者的一方。
父母關係受傷,傷疤往往被孩子承受起來,成為孩子的傷。
要知道父母在離異的過程中,往往都會產生各種慘烈的碰撞。像這個孩子的父親,曾多次帶着孩子離家出走,或自己被妻子家人趕走,這些痛入心扉的的遭遇,並非只是大人的惆悵,孩子也是經歷其中,讓他們身心受創。加上父親不善表達,孩子看在眼內,更加覺得要為他發聲。遇到這種情況,母親真的有理說不清。明顯地,父母兩人都愛孩子,但是發生在大人身上的種種瓜葛,深深地烙印在孩子心中,變成對母親的強烈指責。
孩子自己其實也十分痛苦,沒有一個孩子會說「我沒有母親」而感到適然。他的衝動、一發不可收拾的憤怒,才是我們最最需要關注的。在這種情況下,父母必需放下明鎗暗箭,他們要爭取的不應該是撫養權,而是怎樣合作起來,先為這嚴重受傷的孩子療傷,讓孩子看到父母即使身經萬劫,仍然是可以和平相處的。
好在學校的老師和社工都參與了我們的評估過程,目睹孩子的情緒困擾,更有決心在學校為孩子提供一個安全的成長空間,因為如果孩子在學校有成功經驗,這可以抵消很多過去的傷痛。
這孩子年齡還小,更應該及早綢繆。年齡大了就更難處理。案例中有個二十多歲的少女,在父母的離異中也是傷痕累累,當年父親帶着女兒出走,母親千里追蹤,過程充滿心酸。孩子從此不離家,母親要去看她,她說:「她來,我就跳樓!」即使父母想為孩子補償,孩子再也不肯相信大人。
在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的支持下,我們出版了一輯名為《聆聽孩子的聲音》的畫冊(可向亞洲家庭治療學院免費索取),收集了很多孩子面臨父母撕裂的聲音。這些聲音有時悲哀,有時無奈,有時憤怒,有時傷痛;這些聲音並非全用語言表達,它比語言更原始,有時是尖叫,有時是嘔吐。而最讓人心痛的,是無言的喊吶。
為孩子療傷,應是離異父母首要的重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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